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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度荆州市“十佳实绩突出干部”的通知
信息来源:荆州市绩考网 | 发布时间:2018-11-26 00:00:00

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绩考办,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晒实绩、比作为”助推“双争”活动,激发全市干部充分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2018年度荆州市市直单位履职尽责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度荆州市“十佳实绩突出干部”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纳入干部实绩考核系统的干部,原则上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县市区“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不参与评选。

二、推荐标准

自觉践行“两学一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认真开展“晒比促”,工作勤奋扎实,成效显著,实绩考核在单位同层次干部中排名前列的;工作善于创新,敢于开拓,工作经验在本地有影响,在上级进行交流的;倾心为民服务,出实招、办实事、有实效,业绩突出,得到群众和领导肯定的。

三、主要程序

1.组织推荐。每个市直一级单位选荐1名2018年度实绩最突出的干部。此外,市招商局从各招商小分队中,市信访局从各单位信访工作人员中,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从驻中心的各单位窗口人员中,市扶贫办从市直各扶贫工作组成员中,各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工作专班从专班成员中均可选报1名2018年度实绩最突出的干部参加评选。

县(市、区)各选荐2名实绩最突出的干部,荆州开发区选荐1名实绩最突出的干部。

报送材料包括:《荆州市“十佳实绩突出干部”推荐表》(附表,需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推荐对象2018年度实绩材料(1000字左右,需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有关实绩佐证材料;历年获得“十佳实绩突出干部”的名单。推荐日期截止2018年12月15日。

2.部门审查。市绩考办审察各推荐对象实绩考核情况,看实绩记载是否完整,工作业绩是否突出,考核排名是否靠前,并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

3.评选表彰。市绩考办开展网上测评,提名30名入围人选进行公示宣传,并再次测评。市绩考办综合测评结果,研究提出表彰人选建议,在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后,报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最终审定。获评“十佳实绩突出干部”的20名干部,2018年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优秀等次,不占所在单位优秀名额,并在相关媒体和会议上对双“十佳干部”进行宣传表彰。是公务员的,按相关规定记三等功一次。

四、相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把本次评选活动作为选树典型、弘扬正气、争创模范单位的重要活动,认真抓好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把关,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选荐工作,重一线、重实绩,确保推进对象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同时要把宣传典型贯穿评选表彰活动的始终,使评选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宣传先进、学习先进的过程,营造学先进、赶先进、比作为的良好政治氛围。


附件:荆州市“十佳实绩突出干部”推荐表.doc

 

荆州市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