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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推行积分制管理 促进干部履职尽责
信息来源:荆州市绩考网 | 发布时间:2016-04-14 00:00:00

 

江陵县推行干部考核积分制管理,建立量化考核机制,把柔性评判变成刚性指标,实现干部考核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推动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

一、量化考核目标,明确积分标准。出台《干部个人履职尽责积分制考核细则》,实行分级管理、精准到事、考评到人。针对干部职务不同、岗位不同、工作任务不同,对每名干部进行“量体裁衣”、“因岗定责”,量身打造积分考评标准。年初,根据干部工作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年度工作任务,给每名干部制定一份履职尽责工作积分制考核表,对承担的具体工作分别设置详尽的考核标准,使考评有“事”可考、有“量”可核、有“绩”可估、有“效”可评。积分制管理设基础分100分,实行加分和扣分的形式,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延迟等进行扣分,对工作创新、表彰等进行加分。突出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纪律,做到标准明确,便于操作。

二、加强跟踪管理,落实积分措施。县绩考办指导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工作积分制考评办法,严格按照积分制管理工作程序,实行动态考评,促进积分制规范管理。建立干部积分登记台账,每月对干部工作纪律、工作效率等加扣分情况进行统计备案,每两个月依托干部实绩考核系统对干部履职尽责清单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及时通报得分排名。年终对照干部个人履职尽责项目清单,采取个人自评、民主测评和实地考评等方式,对干部履职尽责、政治品德、干事创业等方面分别进行正反向评价,全方位考核干部个人年度项目清单完成情况,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计分。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分别按相应权重计入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得分。

三、树立实绩导向,强化积分运用。一是积分与绩效工资挂钩。根据干部年度考核得分情况发放“五项考核”奖金。“五项考核”奖金实发数额=年度考核得分/100ד五项考核”应发奖金数额。二是积分与干部选用表彰挂钩。选拔任用干部应当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且得分在同职务层次干部中排名二分之一以上。凡年度考核得分在单位同职务层次干部中排名二分之一以下的,不得作为表彰对象。三是积分与责任追究挂钩。年度考核得分未达到75分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分管领导或单位主要领导谈话提醒;得分60分以下的,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得分60分以下的,予以降职调整。